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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新举:保障和规范代表闭会期间活动

人大新举:保障和规范代表闭会期间活动

时间:2006-12-29 9:08:11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近日,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强和规范代表活动的若干意见,重点对代表参加闭会期间的活动做出具体规定,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有关部门应为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意见共15条,明确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既是执行代表职务,也是知情知政、掌握第一手材料,酝酿、起草、提出议案或者建议、批评和意见,为出席大会会议审议各项报告和议案作准备的过程。意见明确,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由组织,也可以由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组织。的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由办公厅和共同安排。意见规定,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以集体活动为主,以代表小组活动为基本形式,活动一般在代表原选举单位的行政区域内进行。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在办事机构统一安排下,也可以跨原选举单位的行政区域进行考察。意见同时规定,代表每年年末进行一次集中视察,年中进行一次专题调研,时间各一周左右。集中视察由统一安排,专题调研的题目由拟定,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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