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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制度

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制度

时间:2014-10-19 15:27:42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一、申请人一经被批准,党支部必须立即将其编小组,参加生活。二、因工作关系调入企业的或从学校毕业的学生,由持原单位或学校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党群部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三、接收的党支部要及时将其编入一个党小组,参加生活。四、离开企业,党支部要及时向党群众部门报告,并督促做好关系转移。有新工作单位的,组织转到新工作单位的;无新工作单位的,组织关系转到居住地。五、在本局内工作调动或退休的,党支部要及时向党群部门报告,由党群部门为办理关系转移,组织关系转到新工作单位所属的党支部或退休党支部。六、因外出学习或借调等临时原因离开本单位,时间在6个月以内的,凭《证明信》带至新单位,临时参加新单位(关系未转移,无表决权、选举权或被选举权)。超过6个月的,办理关系转移。七、转入本局的预备预备期满,应向所在党支部提出转正申请,如预备转入时间较短,党支部认为需进一步考察的,可根据情况延期讨论其转正问题,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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