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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电源用户的管理制度

双电源用户的管理制度

时间:2007-9-22 15:12:02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1、凡是有两条10kv及以上电源的用户称双电源用户,此类用户由县供电公司调度所统一调度。2、用户接用两路高压电源,需由用电管理部门(供电所或客户中心)提出书面资料(包括用电性质、用电负荷、接线图、线路参数、变压器技术数据等)报调度所审核和经有关部门会审,领导批准后,签订调度协议和供、用电协议。3、用户根据县公司批准安装双电源的文件所确定的方案,向供电所或客户中心办理具体手续,关于设计、施工验收、资金移交及划分,接火送电等事项,均按我局有关规定或规程执行。4、高压双电源用户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方可接火送电:①用户应与芜湖县供电公司调度所签订调度协议并与用电营销部签订供、用电协议,低压双电源用户只需与用电营销部签订协议。②用户应在配电值班室装有可供调度联系的专用电话。③用户配电室应配备值电工,经用电监察部门考试合格,需24小时有电工值班,负责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及倒闸操作和在线路停电时及另一电源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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