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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信管理制度

印信管理制度

时间:2007-9-22 15:10:26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1、县委、县委办公室的印章由专人管理。2、使用县委印章,须经县委或批准;使用县委办公室印章,须经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批准。用印前要到秘书室填写《印章使用审批单》。3、印章应在办公室内使用并由专管人员亲自用印,力求做到印迹清晰、规范。他人用印时,专管人员不得离开。4、建立用印登记簿,对印章使用情况进行登记备查。对各类介绍信存根,要妥善保管。5、不准私自出具盖有县委、县委办公室印章的空白信。6、印章管理人员要在用印完毕后立即将印章锁入保险柜,以保证安全。7、公用信笺由专人管理,做到正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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