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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森林火灾处置应急预案

林业局森林火灾处置应急预案

时间:2009-10-14 14:21:05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十八站林业局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一、总则(一)编制目的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提高突发森林火灾的处置能力,做好各项扑火准备和制定科学的扑救措施,规范组织指挥程序,在处置森林火灾时,有序,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最大限度人员伤亡,将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预案。(二)制定依据依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大兴安岭地区森林防火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政策制定本预案。(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在十八站林业局施业区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火烧区重、特大森林火灾按《十八站林业局重、特大森林火灾火烧区扑火预案》有关规定处置。)(四)启动条件1、国界附近的森林火灾;2、威胁居民区或者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3、在四级以下火险天气12小时未能扑灭的山火;4、在四级以上(含四级)火险天气下、4小时山火未能扑灭并在未来2小时仍不能得到控制的山火;5、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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