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农村水质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农村水质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14-7-2 8:07:47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一、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各乡镇(街道)要按照水源防护有关规定,严禁在水源保护区堆放影响水质的物资,禁止向水源保护区排放工业、生活污水,禁止在水源保护区周边放养、饲养家禽家畜,并做好水源点周围环境的绿化美化。以浅层地下水为水源的水厂、供水站,在取水口规定半径范围内不得从事修建粪坑厕所、渗水坑,不得从事破坏土层的活动,防止饮用水水质污染。二、搞好农村饮用水供水单位环境卫生。各供水单位要规范生产、生活污水的排放,并搞好周边环境卫生;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在水源点或水厂周围堆放农药、化肥、农肥等物品。三、加强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各乡镇(街道)要督促供水单位落实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规定,安排管水人员按时进行健康体检要配备消毒药品,添置消毒设施,定期清洗水池,开展消毒检测工作,确保生活饮用水中余氯含量达标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消除生活饮用水安全隐患,确保供水水质安全。区直相关单位要定期开展水质检测,通报饮...
请先登录

>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