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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和谐社会需理顺三大关系

建设和谐社会需理顺三大关系

时间:2006-11-29 8:47:22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11日,在成都召开的“构建和谐社会?成都论坛”上,四川大学地方研究中心主任姜晓萍在专题报告中说,建立和谐社会必须理顺与资本、与民众和资本与劳动三大关系。姜晓萍说,目前,我国地方与资本的关系上,对于经济活动过多的卷入,使得本身成为利益主体,而且和资本之间成了分立联盟;在和民众的关系上,近来一些和民众之间的互动关系才开始逐步地形成,但是内容主要集中在突发性事件的解决上,可以说和民众几乎是隔绝的,基本互动不上;在资本和劳动的关系上,目前在我们的法律框架当中,是以对资本的保护为主,而对劳动的保护不够。目前这三种关系可以说在很大程度上是处于扭曲、失调、失衡的状况。由此可见,“和谐社会”公平与正义的价值理念还有待于进一步的在现实施政中落实。姜晓萍认为,任何一项社会制度都是某种价值理念的体现,反过来讲,任何一种价值理念其客观存在必然体现在相应的制度上。“和谐社会”公平与正义的价值理念必然要体现在政治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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