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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营造林合同

联营造林合同

时间:2013-8-28 13:18:17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甲方:管理分局管理段(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为了加强堤防管理,确保防洪安全,充分开发利用水土资源,挖掘林地潜力,根据《合同法》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利润同享,风险同担的原则,就双方在堤防林地联营造林订立合同如下:一、联营造林地位于联营造林地位于,桩号:,堤内,长米,堤外,长米,林地面积亩,联营造林合同期为个轮伐期,即从起至树木成熟止。二、造林地现有各种林木株,折合人民币元,由乙方买断,其中甲方应分元,当地村组应分元。三、联营造林堤段林地由乙方出资造林管理,林木成熟采伐双方按各%分成,可分实物和现金;合同期间头年的林地间作费按每年每亩元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上交,年间作费折合人民币元。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定期检查林地管理工作情况;2.甲方为乙方提供林业政策、栽培管理及病虫害防治等方面的技术和信息服务;3.合同到期,林木成熟,及时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4.甲方依法保护乙方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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