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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对企业工资指导意见

政府对企业工资指导意见

时间:2021-11-14 9:07:39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园区企业员工核算指导意见为建立健全我县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确保园区企业员工在年底前实现员工全勤月工资不低于2000元,月平均工资不低于2500元的目标。结合我县实际,财政局形成我县企业员工工资核算指导意见如下:一、建立最低工资执行申报备案制度。由县人社局根据工作要求设立企业员工最低工资执行标准,园区所有企业在发放工资时,必须向管委会、人社局和财政局报送备案。经审核同意发放后由企业发放,企业不得擅自发放工资。二、完善工资支付制度。管委会、人社局、财政局、商工局等部门指导企业按照国家及我县工资支付的相关规定,依法实施工资支付制度和工资支付登记制度,并严格按照法定的工资支付周期和约定的工资支付日期支付劳动报酬,建立劳动者工资台帐,并按月向劳动者提供个人工资支付清单。三、建立资金筹措机制。要求所有企业不得将企业资金转入与经营无关的其他企业、个体户和个人账户,避免和减少拆借资金行为的发生,确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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