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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和谐社会中加强法院对弱势群体司法保护

构建和谐社会中加强法院对弱势群体司法保护

时间:2009-5-5 22:44:45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构建和谐社会中加强法院对弱势群体司法保护为弱势群体提供司法保护是司法公正的内在要求,也是维护社会稳定和发展的现实需要。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法院如何在为弱势群体提供司法保护的同时确保司法的公平正义,值得我们深思。本文从弱势群体案件的特点及在诉讼上的缺陷分析入手,提出对策建议。一、法院对弱势群体司法保护的现状与不足(一)法院对弱势群体司法保护的现状1、行政诉讼是实施宪政的重要保障。2003年至今年4月,pp法院审结的涉及公安、城建、土地、劳动和社保等一审行政诉讼案件为77件。其中,判决撤销行政行为或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无效的9件,判决履行法定职责的2件,原告主动撤诉和被告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后原告撤诉的26件,维持行政机关行政行为和驳回诉讼请求的37件,其他3件。2、大力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法院在依法审判案件、确保司法公正的同时,大力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力求最大限度地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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