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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样品买卖合同

凭样品买卖合同

时间:2007-12-22 8:43:54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凭样品买卖合同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兹为订购货物买卖,双方议定条件如下:第一条乙方和甲方订购货物,甲方应于日内交付乙方。第二条甲方如不能照期交付或仅能交付一部分,应于日前通知乙方延缓日期;乙方若不同意,可解除合同。第三条如因天灾或其他不可抗力,致使甲方不能照期交货或不能全数交付,可延长交货期。但其延期日数应经双方议定。第四条买卖价款议定每件人民币仟佰元,共人民币万仟佰元,于甲方交货同时悉数付清。如乙方不能付清,甲方可停止交货,直到解除合同。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由乙方赔偿。第五条乙方预知届期不能付款的,可于日前通知甲方延缓交货日期,倘甲方不同意时,乙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如给甲方造成损害,应负赔偿之责。第六条甲方所交付货物如与样品不相同时,乙方可要求更换或解除买卖合同,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第七条市场价格如有升降变动,各方不得主张增减货物,或借故解除合同。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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