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采购领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切实开展好我中心专项检查工作,按照《深圳市
财政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
方案》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针对采购活动中容易发生商业贿赂的主要环节和岗位进行自查:一、自查的主要环节包括:(1)编制采购文件环节;(2)采购信息公布;(3)供应商登记、资格预审;(4)标前专家抽取及其保密工作;(5)采购评审环节。二、采购数据统计情况:从年至年6月,我中心共进行了264次采购,采购预算总金额30654.56万元,实际采购金额26566.26万元,节约财政资金4088.31万元,平均节约率为11%。采购数据统计表(单位:万元)时间采购次数预算金额实际采购金额节约金额节约率558325.27058.511266.6915%676676.005804.40871.6013%869358.018125.981232.0313%(上半年)56629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