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措施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措施

时间:2014-10-12 21:55:00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一、明确部门职责,合力推进整治活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衔接,密切配合,做到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形成严密的监管网络。食安办负责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农产品监管中的综合协调工作,协调安排各环节农产品检测任务,督导各项整治任务的落实,督办查办重大案件,综合汇总整治信息,分析评估整治效果;农牧部门负责农产品种植养殖、收购运输环节,饲料、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的生产、经营环节的整治,指导基层监测机构开展检测工作;质监部门负责对以农产品为原料的食品加工企业监督检查,监督企业落实原料进厂和产品出厂的质量把关;商务部门负责畜禽屠宰环节整治,打击私屠滥宰、屠宰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以及注水或注入其它物质动物行为;工商部门负责对农产品进入市场、超市、门店等销售环节的整治,打击经营违禁物质超标农产品、病死肉、注水肉以及假冒农产品行为;食药监部门负责餐饮环节食用农产品的整治,查处餐饮服务环节使用...
请先登录

>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