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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科学评定不称职领导干部

如何科学评定不称职领导干部

时间:2007-12-28 15:06:18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努力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把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国家的各项事业中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干部“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积极思考和实践科学评定不称职领导干部,从而有效解决干部“能上能下”难题是组织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这些要求,做好干部工作的重点和难点。经过反复探索,我们认为可以从“提高认识,营造环境;结合实际,确定标准;形成制度,拓宽渠道;完善配套措施,认真落实”等方面来着力推进问题的逐步解决。一、提高认识,营造环境要充分认识科学评定不称职领导干部是有效解决干部能上能下,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点环节,是各级组织部门要不断探索取得突破的难点所在,切实解决好这一问题,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必然要求和现实需要。要通过深入学习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提高“四种认识”。要让广大党员干部认识到:科学评定不称职领导干部,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建设一支高素质领导干部队伍时代要求的需要。十六大报告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并明确指出,实现这一目标必须有一支能够担当重任,经得起风浪考验,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作保障。科学评定不称职干部,有利于形成干部能上能下的良好用人机制,有利于干部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增强领导干部队伍的生机与活力,在优上劣退中有效提升领导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要让广大党员干部认识到:科学评定不称职领导干部,是不断推进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关键在于通过改革逐步营造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建立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充满活力的管理机制,形成法制完备、纪律严明的监督体系,科学确定不称职领导干部问题的有效解决,有利于进一步完善科学合理的干部管理体系。要让广大党员干部认识到:科学评定不称职领导干部是严格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需要。《干部任用条例》的基本精神,是高举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用科学的制度,民主的方法,严密的程序,严格的纪律,把干部选准用好,把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建设好,从组织上保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要达此目的必须把《条例》所规定的要求、程序贯彻执行到位,其中也包括对不称职领导干部认定的相关规定。要让广大党员干部认识到:科学评定不称职领导干部是加强领导干部管理监督工作的需要。科学评定不称职领导干部问题的解决,有利于领导干部对照标准,警示自己,反思自己,从而在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反思中不断增强自身忧患意识,增强事业心、责任感和公仆意识,更好地适应“三个代表”要求,服务人民。要努力营造干部能上能下的有利环境,确保科学评定不称职领导干部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是要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努力营造有利于干部“能下”的社会环境。通过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引导的力度,优化“能下”的舆论环境。引导广大群众打破“官贵民贱”的旧意识,形成职务高低并不意味着身份贵贱的新观念;打破“上荣下辱”的旧意识,形成干部能上能下的新观念。扩大宣传声势,提高干部工作的公开度、透明度和群众参与度,增强社会效应。二是要加强干部教育,优化干部“能下”的内部环境。在干部的提拔谈话时,除进行勤政、廉政教育外,还要进行“能下”的教育,把干部能上能下作为每年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以提高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使领导干部真正过好权力关,正确对待职务上的进退留转。三是要加快经济发展,优化领导干部“能下”的经济环境。逐步缩小为官和为民的利益差距,逐渐淡化“为官”的意识。二、结合实际,确定标准确定不称职领导干部的标准是科学评定不称职领导干部,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干部管理体系的核心问题。《干部任用条例》已经明确规定了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应具备的条件,换言之,达不到这些条件之一的领导干部应确定为不称职。结合干部管理工作中所发现的不称职领导干部存在的普遍性、突出性问题和表现,拟提出以下不称职领导干部的认定标准。(1)经纪检部门及执法部门调查认定有违纪违法行为和不廉洁行为,在干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的;(2)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对上级及组织决定采取抵制或消极抵触,使有关决定在规定期限内不能落实或落实效果较差,导致全局被动,给整体利益造成较大损害的;(3)个人政治理论学习考核及法律法规知识考核不过关不达标的;(4)事业心、责任感不强,工作积极性差,组织领导能力弱,在其位不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年度工作任务目标完成量达不到70的;(5)不思进取,得过且过,所管工作长期严重滞后,无起色,打不开局面的;(6)形式主义严重,工作中热衷于搞不切实际的面子工程、形象工程,严重损害了当地社会经济长远发展基础,带来严重不良后果的;(7)作风飘浮,工作中拖、推、扯、滑,行事个人主义严重,脱离群众,民主作风差,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8)一贯奉行好人主义,丧失了原则和政治立场的;(9)纪律观念淡薄,走读风严重,住勤达不到单位规定要求的;(10)严重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重大决策不经科学论证,违反决策程序,决策失误,造成较大损失和严重不良后果的;(11)任人唯亲,拉班结伙,搞小圈子,闹不团结的;(12)在民主测评,届末考核、述职评议中不称职票超过参评人员三分之一的;(13)违反“八条禁令”情节严重的;(14)违反财经纪律,经审计部门经济责任审计有较严重问题,造成严重影响的;(15)经纪检部门诫免谈话两次以上,依然我行我素,无起色的。三、形成制度,拓宽渠道。为确保认定标准的有效实施,必须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着力拓宽领导干部“能下”的渠道,使干部能上能下朝着规范有序的方向迈进,逐步形成能进能退、能上能下的良性运作机制,从而增加干部工作的动力,激发活力,真正把评定不称职领导干部工作抓实,把干部管好用活。建立任期制度。规定担任正科级领导干部一般不超过55岁,副科级领导干部一般不超过45岁。新提拔的副科级领导干部一般不超过35岁。另外,规定在同一职位任正科级领导干部,一般不超过6年,副科级领导干部,一般不超过8年。建立新任领导干部试用期和考察期制度。对新提拔的非经选举产生的科级领导干部实行试用制,试用期为一年。对经选举产生和依法任命的科级领导干部实行考察期制,考察期为一年。在试用期和考察期内履行所认职责,享受所任职务待遇。试用期或考察期满前一个月,由组织部考核,对考核不称职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免职手续。建立健全干部考核评价制度。在任期中,除年度考核外,组织部进行一至两次以任期目标为主要内容的跟踪考核。在考核中,可以推行领导干部政绩公示制度,对干部在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所取得的主要政绩进行记载,在考核时向社会公示,增加领导干部政绩的透明度。通过考核,为评定不称职领导干部提供科学的依据。建立干部辞职制度。对违反党纪政纪造成不良影响,但不够刑事处罚的领导干部或因决策失误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以及因管理不力而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的干部实行引咎辞职;对一些不适应领导岗位工作的干部劝其主动辞职,改任非领导职务;允许领导干部根据个人爱好和专长,自愿辞去领导职务。建立竞争上岗和聘任制度。对党政机关科级领导职务逐步实行竞争上岗和聘任制。建立健全干部监督制度。进一步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谈话制度、诫勉制度等,及时发现问题掌握情况。四、完善配套措施,认真落实。积极探索多种渠道,完善配套措施是科学评定不称职领导干部,实现干部“能上能下”的保障。一是在干部“能上能下”中设立缓冲区,采取进搞“助理”出搞“员”(助理员等)的做法,减少领导干部在职务进出时的震动。二是妥善安排下的干部。除违法违纪问题需作降职、免职处理外,对下的干部应妥善安排。对组织处理和调整的干部,要做到从关心和爱护出发,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对那些领导能力和水平较差或年龄较大、身体较差而从领导岗位调整下来的干部,可以改任非领导职务或免职;对那些领导能力和水平较好,因一时之念犯错误的,安排担任单位中层干部;对那些不适合在领导岗位,但有专业技术特长的,免去现职,调整到业务部门从事熟悉的专业技术工作;不适应现任岗位的干部,可采取交流轮岗;不愿意在机关工作的,可鼓励其转岗或从事其他职业。三是加大交流力度。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考虑对降免职和改任非领导职务的干部实行交流,为他们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四是积极主动做好下来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对退出领导岗位特别是调整下来的干部,要客观公正地评价他们的工作,尽量解决政策允许范围的问题,做好过细的工作,要尊重、爱护和帮助他们。在调整前相关领导要找他们谈话,既中肯地指出其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又要指出其优点和潜能,激发其自信心和进取心,使这些干部在新的岗位上创造新的业绩。五是建立“下”的干部的工作档案。要求被调整干部的所在单位每年写出书面汇报材料,组织部门要加强跟踪考核,定期不定期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对他们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取得的成绩,及时予以表扬和鼓励。对通过学习、锻炼,提高较快,新岗位上进步明显,符合提拔条件的可以重新起用,努力形成一种既“能上能下”,又“能下能上”的新格局。《如何科学评定不称职领导干部》来源于范文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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