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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本级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市本级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07-12-28 14:26:01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市属各预算单位:为深入贯彻《采购法》和相关规定,做好2005年采购预算执行工作,现将2005年采购预算执行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采购预算的执行与采购计划凡纳入采购预算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采购预算指标和规定的用途安排采购项目,上报采购计划。各项目的资金额度不得超过财政批复的预算额度,项目内容要与财政批复的项目内容相一致,由一级预算单位汇总后上报市采购办。各单位采购计划上报时间为2月底之前,采购计划上报后,不得再随意调整和变更。二、关于采购立项的审核(一)各预算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采购立项手续。对市财政年初批复的采购预算,请各单位根据具体采购项目提出详细的技术需求。办理立项的时间不得超过3月底。对于市财政年中追加预算安排的采购项目,项目单位在接到财政预算下达的指标文件后的10日内到市采购办办理采购立项手续。(二)在采购立项工作中因特殊原因,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办理采购立项的;或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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