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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物价局行政执法责任制七项相关制度

县物价局行政执法责任制七项相关制度

时间:2014-10-19 15:22:31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物价局行政执法责任制七项相关制度物价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物价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物价局行政执法程序制度物价局价格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物价局行政执法审核制度物价局价格投诉举报制度物价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县物价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第一条为明确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解决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条件、资格确认的程序、执法证件管理和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督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依据《价格法》和《安徽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行政执法证件发放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县物价局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是对外行使行政职权、进行价格行政管理和服务的唯一主体,一切行政执法行为均以县物价局名义作出。第三条县物价局局属各单位都不是独立法人,均不得以自己名义独立行使行政执法权,否则承担相应责任。第四条凡从事价格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安徽省行政执法证》,方可从事价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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