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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人协议书(供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用)

发起人协议书(供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用)

时间:2013-7-28 1:10:18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明确发起人权利义务,等名法人(名自然人)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一等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二、一致推举为发起人代表。三、在省市区街号楼室设立发起人事务所,由(或指定代表)任事务所主任。四、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为:1.主管:汽车制造与销售;2.兼营:汽车修理、汽车零部件销售。五、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总额为元,股份总数为股,每股面值元,每股发行价元。六、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方式设立,由发起人认购全部股份,各发起人认购比例如下:1.认购股,占股份总数%;2.认购股,占股份总数%;3.认购股,占股份总数%;4.认购股,占股份总数%;七、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费用为元,设立费用由垫付(或由全体发起人平均垫付、由发起人按比例垫付)。公司成立后,计入公司开办费。八、同意发起人以现物出资,出资标的为设备(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同意评估师将标的折价元,折合股份股。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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