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消防协议

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消防协议

时间:2014-10-29 7:52:52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经济日报社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为了加强和规范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2001年市人民令第84号《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012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保卫消防标准》(db11/9452012)。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双方应严格遵守和执行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1.贯彻落实国家的法律、法规、建设部和与行业部门的相关规定,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有权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和指导。2.对总承包单位违反《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保卫消防标准》;有权对总承包单位提出限期整改或停工整改...
请先登录

>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