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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作物秸秆禁烧暨综合工作利用考核评价暂行办法

县农作物秸秆禁烧暨综合工作利用考核评价暂行办法

时间:2019-5-30 8:09:51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县农作物秸秆禁烧暨综合工作利用考核评价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全面推动全县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助力空气环境质量改善,切实打赢蓝天保卫战,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宜宾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省市县工作安排和要求,着力健全全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考核评价机制,特制定本暂行考核办法。第二条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定量为主、注重实绩的原则。第三条考核内容包括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组织保障、秸秆禁烧成效和综合利用成效三个部分。第四条考核评价对象为乡(镇)人民。第五条本考核办法是指运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统一指标和评价标准,对各乡(镇)所开展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行综合性考核评价。第六条考核方式。采取自查自评和综合评定相结合的方式。县级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县级有关部门在乡(镇)自查自评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定,综合评定采取现场抽查、查阅文件和资料、走访群众、听取汇报、座谈等方式。第七条考核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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