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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

时间:2013-7-28 3:07:11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甲方开发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本合同词语定义及说明1、一审:对委托方委托的、未经其审核确定的施工单位编制的预(结)算进行审核。2、二审:对委托方委托的、且经其审核确定的施工单位编制的预(结)算进行审核。3、送审额:①、委托方委托的、施工单位编制的预(结)算的总价值。②、委托方委托的、已经审核确定的施工单位编制的预(结)算的总价值。4、核定额:经受托方完成编制或审核完成,并经委托方确认合格的标底、预(结)算的总值。5、审减额:上述的送审额与核定额之差。第一条委托事项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开发的项目一(二)审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包括编制标底、抽取钢筋、审核预(结)算等相关事宜。第二条成果要求1、提交成果的内容:乙方向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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