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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

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

时间:2006-11-29 18:17:36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第三条规定:“秉公执法:不徇私情,不畏权势,严禁逼供,不枉不纵”。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作为公安民警的一条职业道德规范,从根本上说来,是由公安民警的性质、任务和职业特点所决定的。具体说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是法制建设的基本要求,是维护公安机关执法权威的要求,也是公安民警必须尽的职业责任。当前,人民警察由于种种原因,在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方面存在不少问题,本文仅就存在的问题、原因及治理对策进行一下初探。 一、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不严、执法不公。 一是有案不立、立案不实。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均立案不实,有的甚至刑事案件立案数大于治安案件立案数。二是不履行法定职责,漠视群众危难疾苦,执法不作为。三是执法不公现象仍然存在;四是以罚代刑、以罚代教、以罚代拘等降格处理;五是法律手续不全,未立案就采取强制措施,超范围使用留置盘问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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