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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弱涣散基层整顿工作意见

软弱涣散基层整顿工作意见

时间:2015-9-7 7:52:45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为贯彻落实农村基层工作座谈会精神,深入推进“连心、强基、模范”三大工程,巩固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推动我县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工作常态化,现就加强软弱涣散基层整顿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明确认定标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软弱涣散基层。1.班子配备不齐、长期缺职、工作处于停滞状态;2.不胜任现职、工作不在状态、严重影响班子整体战斗力;3.班子不团结、内耗严重、工作不能正常开展;4.组织制度形同虚设、不开展活动;5.换届选举拉票贿选问题突出;6.宗族和黑恶势力干扰渗透严重;7.村务财务不公开和民主管理混乱;8.社会治安问题和信访矛盾纠纷集中;9.无村级组织活动场所;10.服务意识差、服务能力弱、群众意见大11.村民代表大会、村务监督未设立或已设立但形同虚设,不开展活动、不发挥作用的;12.执行惠农政策不公开、不公正、不规范,甚至贪污、挪用、骗取、套取或优亲厚友,引发群众不满的。二、规范认定程序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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