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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评估办法

县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评估办法

时间:2014-7-13 0:58:14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县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评估办法为充分发挥乡镇纪委职能作用,更加扎实有效地促进全县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特制定如下评估办法。一、评估内容:以《县乡镇纪检监察工作目标评估内容》(附后)中所列目标为主要内容,具体分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自律、信访和案件查办、行风建设、执法监察、源头治理、宣传教育、效能建设、特色工作及信息报送、自身建设等10大类42项。二、评估办法:按照百分制的形式,采用“累积分=基本分+奖励分-倒扣分”的计分方法。1、基本分。按时保质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记基本分100分。2、奖励分。单项成绩优异的,另行记奖励分。如,单项工作(如信息报送等)或某一方面工作(如执法监察、纠风等)成绩突出。3、倒扣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记倒扣分:完成某一单项工作任务质量符合要求但不及时的,每次扣1分。完成某一单项工作任务及时但质量不符合基本要求的,每次扣1分。既不按时又不保质保量完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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