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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印章管理制度

学校印章管理制度

时间:2015-11-2 7:41:41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各类印章的管理,根据办公厅《关于各级印章的规定》(中办发[1983]37号)、办公厅《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的规定》(国发[1993]21号)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印章包括学校印章、学校印章(含学校钢印)、院系部(处)总支、直属党支部印章、学校职能部门印章、院系所印章和学校各种业务专用章、校内各社会团体(各种协会、学会、联谊会等)印章、学校领导手章及电子印章等。第三条学校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以下简称学校办公室)是学校、行政授权的学校各类印章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学校各类印章的审核、制发、补发、检查等有关管理工作。第二章印章申请、刻制和启用第四条印章申请(一)印章刻制的申请:因业务需要或组织变更需刻制印章时,由主办部门提交刻制印章申请书,并附学校或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成立该机构的公文,报学校办公室。(二)印章换发的申请:印章的印文磨损需要换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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