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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

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

时间:2007-9-22 13:41:11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主任:宋健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科学技术成果(以下简称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的管理,正确判别科技成果的质量和水平,促进科技成果的完善和科技水平的提高,加速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根据《科学技术进步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科技成果鉴定是指有关科技行政管理机关聘请同行专家,按照规定的形式和程序,对科技成果进行审查和评价,并作出相应的结论。第三条科技成果鉴定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科学民主、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保证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的严肃性和科学性。第四条科技成果鉴定是评价科技成果质量和水平的方法之一,国家鼓励科技成果通过市场竞争,以及学术上的百家争鸣等多种方式得到评价和认可。第五条国家科学技术(以下简称国家科委)归口管理、指导和监督的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归口管理、监督本地区的科技成果鉴定工作。各有关部门负责管理、监督本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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