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山地林权承包转让合同

山地林权承包转让合同

时间:2013-7-28 3:21:04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甲方:厦门公司乙方:厦门y公司鉴于,甲、乙双方共同确认:1、甲方与发包方签署了《厦门市山地承包合同》(下称山地承包合同),并已经依法取得厦门的林权及相关权益;2、乙方有意完全受让甲方上述林权及相关权益,用于经营国家法律准许的茶叶生产基地项目。本着诚实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上述林权及相关权益的概括转让事宜,甲、乙双方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合同法》等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一、转让标的即甲方基于山地承包合同取得的山地部分山林地的林权及全部相关权益,具体包括:1、甲方承包厦门所取得的全部林权,承包期限;2、甲方承包上述山林地所取得的地上物所有权,地上物包括但不限于等;3、甲方的全部先期投入,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设施、道路设施、固定设备、土地肥力投入等。二、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乙方充分认可甲方对上述山林地的大量前期投入,并同意按照以下方式支付转让价款:1、乙方就地上物一次性向...
请先登录

>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