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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邮政局集体合同

市区邮政局集体合同

时间:2008-1-25 15:47:05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协调稳定的企业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经济发展,邮政局(以下简称企业)与以邮政局工会(以下简称工会)为代表的全体职工(以下简称职工),根据《劳动法》、〈工会法〉、〈集体合同规定〉及有关法律规规定,经企业代表与职工代表协议一致,签定本合同。第二条:本合同的主体是企业与企业职工,企业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委托人代表,职工由工会主席代表,签订本合同。第三条:签定本合同,应遵循依法办事,平等合作,协商一致,权利与义务统一和廉顾国家、企业、职工的三者利益的原则。第四条:企业要遵守国家、省、市和国家、省、市邮政局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行使职权和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职工要遵守国家、省、市和国家、省、市邮政局及本局有关的法律、法规、劳动纪律、职业道德,严守国家机密和商业秘密,支持并参与企业改革,以为国家和企业奉献的精神,努力完成通信生产和工作任务。第五条: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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