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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关于对调研工作自查的报告

法院关于对调研工作自查的报告

时间:2007-8-14 8:29:37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一、基本情况1、基本原则。一直以来,我院对调研信息工作就始终坚持以思想、和为指导,为审判工作服务,为领导科学决策服务。2004年3曰31日,省高院下发《关于加强全省法院调查研究工作的决定》后,我院对调查研究工作就更加予以重视。在基层工作的基础上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方法,不闭门造车、深入实际,突出调研工作的针对性、应用性、科学性。2、人员配备。由于不具备相应的条件,我院尚未成立专门负责调研工作的研究室。所从事的工作隶属今年成立的审判管理办公室。由于工作缘由,也没有配备专职调研人员,但有一名审判人员在兼顾其他工作的同时,侧重于审判调研工作。审管办的负责人为院审判。3、调研成果。从审管办的成立到现在,审判管理工作已取得长足的发展,今年在前几年调研工作的成果的基础上,在院领导的直接重视的情况下,调研工作又有新的突破。从省高院苏高发[2004]119号通知下发截至今年十一月底,我院干警撰文各类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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