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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经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时间:2009-12-5 10:53:16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市区林权管理中心经费项目2、项目实施单位情况单位名称:地址:邮编:联系法人代表:3、项目总投资:81.5万元。4、项目建设年限:1年。。二、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一)项目背景1、项目概况00区地处市南部,全区土地总面积301.35万亩,其中林地面积58.36万亩,森林覆盖率25.02。我区于去年年初在全区全面铺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已基本完成全区44.4万亩集体林地确权工作,完成林权发证面积31.1万亩,本,占总面积的70。同时,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08]10号)、《中共00区委、00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夏发[2008]8号)及市江夏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区林政管理稽查站加挂牌子的批复》(夏机编[2009]16号)精神,林改相关配套改革工作也同步推进,我们于今春成立了00区林权管理中心,为00区林业局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中心办公场所设在区林业局一楼大厅。2、项目的依据(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08]10号)(2)《中共省委办公厅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鄂办发〔2007〕27号)(3)《中共省委 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试行意见》(鄂发〔2006〕23号)(4)《中共省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通知》(武发[2007]12号)(5)《中共00区委、00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夏发[2008]8号)(6)市00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区林政管理稽查站加挂牌子的批复》(夏机编[2009]16号)(二)项目实施的必要性1、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必然选择。加快林地、林木流转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产权交易平台,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所提的要求。林改后农民成了山林的主人,为了使林农敢于向山上投资,舍得向林业投入,提高造林育林护林的积极性,必须要有一个平台使林农可以随时将产权、产品转化为可供自由支配的资金。建立林业产权产品交易中心,就是为林农搭建一个这样的平台,使老百姓在林权制度改革后真正得到实惠。2、是规范林权林产品交易朝专业化市场发展的需要。长期以来,林权私下流转活跃,没有一个规范的综合型的林权林产品交易市场,林产品交易的组织化、市场化程度低。且林地林权纠纷争议不断,老百姓的利益经常受损,造成市场无序竞争激烈,浪费较大,严重制约了林业经济的发展。3、是促进本区域林业产业化的需要。目前,我区不论是林业生产、林产品的运输、储备、装卸和加工及销售,其专业化和规模化运作水平都比较低,要加快林业发展速度,推进林业产业化,促进林业产权有序转让,林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至关重要。因此,00区林权管理中心的成立对推进本区域林业产业化发展和农民增收,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实施林权管理中心经费项目是十分迫切和必要的。(三)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我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于2007年年底开始试点工作,2008年在全区全面铺开,今春成立林权管理中心。目前已办理林权证3549本,发证宗数4677宗,排查林权纠纷6起,调处4起,办理林权抵押贷款8宗,抵押林地面积1817亩,贷款金额达3435万元。根据以上情况所述,林权管理中心的成立,对于深化林权改革成效,巩固林改成果,规范林权管理工作,促进林权抵押贷款都有积极作用。因此,该项目是可行的。三、项目实施期限:项目实施期限为1年,即2010年1月—12月。四、项目所需资金1、项目实施所需资金00区林权管理中心经费2010年需要81.5万元。(1)人员经费计50.5万元(2)办公费计4万元(3)物业管理费计1.5万元(4)邮电费计1万元(5)交通费计7.5万元(6)仪器设备损耗费计3万元(7)业务招待费计6.5万元(8)管理费计7.5万元五、项目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1)对构建和谐林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林业发展的目标是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但现实中林农注重经济效益。由于林业投资大而收益期较长,活立木不能流转,林农的急功近利容易导致林木的乱砍滥伐和毁林事件的发生。通过市场可以实现活立木的规范流转,林农在林木生长期间就实现了经济收益,可避免违法采伐,有效扼制乱砍滥伐等毁林案件的发生,进而实现林业的和谐发展。(2)引导社会公众投资林业,便于筹集林业建设资金。造林是一项社会事业,但由于信息传播渠道窄和林地流转不畅,在林权制度改革前期,投入造林的大都是当地人,其中主要还是农民。农民的投资能力有限,造林以后,追加投资跟不上。与此同时,社会公众有资金的想进入林业又得不到相关的信息,从而限制了社会资金投资林业。有了规范的市场,前期造林户养不起林的可以通过市场卖出去,而想投资林业的通过市场合法的买进来。退出林业的林农尝到了造林的甜头还可能再进来。这样就会有更多的社会资金源源不断地投向林业,从而推动社会造林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3)有利于林政资源管理和林业管理体制改革。市场要求进场交易的活立木须持有林权证。没有活立木交易市场,人们对办不办林权证持无所谓的态度有了活立木交易市场,人们要完成林权的转让、登记,就必须办理林权证从而将办理林权证变成权属单位和个人的一种自觉行动。(4)对木材加工企业来说,有利于解决原料供应问题。林纸、林板企业是扩大商品林建设的依托,也是商品林经济效益的最终实现者。作为资金密集型企业,抽调大量现金购进原料林是不现实的。建立活立木交易市场后,林纸、林板企业通过活立木上市、协议回购等形式,解决原料供应问题,即不用太大的投资就可以达到原料林建设的目的。(5)有利于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义务植树、退耕还林、生态造林和社会投资丰产林造林是当前造林的主要方式,有的是作为任务下达给农村基层组织,成了农民的一种负担。有的是政府出钱造林,交给农民管护,由于活立木变现很困难,农民看不到现实利益,管起来也没什么责任心,结果就出现了“年年造林不见林”“重造轻管”的情况。活立木交易市场建立以后,农民可以通过市场随时变现自己的林木,变长期收益为现实收益,变期望价值为市场价值,增加农民收入,也可以将林地转让出去让别人造林,从而把广大农民从造林重负中解脱出来,为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坚实基础。(6)有利于保护活立木交易各方合法权益。树木的生长受制于品种、种植模式、地形地貌、土壤肥力、光照温度、降水量、管理状况等多种因素,而这些知识不是所有的人都具备的。在交易各方不明情况的条件下进行林权交易,不可避免地会损害某一方权益。建立活立木交易市场,聘请专业人员执业,执行“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对交易各方权益是一个保护,从而可以更广泛地动员投资者投资林业。(7)对广大林业工作者来说,蕴含着巨大商机。林业正处于由完全计划管理向分类经营的转型时期,活立木市场的建立为林业工作者开辟了巨大商机。作为林业工作者,凭专业、市场信息等诸多方面的优势,参与活立木经纪、活立木交易、林业资源整合、林业投融资活动中去,响应中央号召,顺应民意,活跃市场,必然会近水楼台先得月,并且从中获利。这一点,已从省内外开展的活立木交易实践中得到验证。六、项目组织保障措施1、组织管理该项目由00区林业局负责组织实施,区林调队是项目执行单位,由一名分管副局长主抓,配备工作人员10名,主要负责全区林权登记、林权变更、林权抵押登记管理组织实施林权流转交易、木竹等林产品交易提供林业法律、法规、政策的咨询服务开展林地承包争议仲裁、林权纠纷调处服务等工作。2、健全机制00区林权管理中心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应运而生的一个专门机构,受到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广大林农的高度关注。中心成立后,全体人员以高度敬业的精神,迅速投入到规范、指导全区林权登记、林权管理等工作之中。中心筹措资金,添置设施,完善办公条件,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各项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在较短时间内走上了正常运转的轨道。七、项目结论本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项目是必要的、可行的,建议上级有关部门予以立项,尽快实施,确保达到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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