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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工作规则

县政府工作规则

时间:2007-7-16 8:01:40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总则一、为使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进一步提高施政水平和行政效率,根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组织法》和工作需要,特制定本工作规则。二、组成人员在行政工作中,要坚持基本路线,认真贯彻省市委、和县委的各项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乡(镇)人民的作用,保证政令畅通;要坚持认真学习、积极探索、求真务实、努力工作,讲究效率;要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增强全局观念、群众观念,不断开拓创新,按客观规律办事;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经常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廉洁奉公,依法行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三、受统一领导。花亭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处隶属县人民;各乡(镇)人民、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受统一领导,并依照法律或行政法规,受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或领导。各乡(镇)人民、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要认真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使职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要精简会议、公文和事务性活动,简化办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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