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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监督检查程序

消防监督检查程序

时间:2007-3-15 8:30:02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1、监督检查的一般程序(1)消防监督人员在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应着制式警服,出示公安消防监督检查证。(2)凡调查取证或消防执法活动应少于2人。(3)对单位的监督检查,为抽查性检查。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检查程序(1)明确消防安全重点单位。(2)督促建立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档案。(3)检查内容:检查审核验收资料;检查建筑物或场所的布局,防火间距、消防水源、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情况;检查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情况。(4)填写消防监督检查记录表,向单位通报检查情况,视情况填发法律文书。(5)责令限期改正的法律文书、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正的法律文书应当自检查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送达被检查单位、个人。(6)责令限期改正或限期整改的期间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不得少于5日,不得超过30日。对确有正当理由不能在限期内改正的,可申请延长30日。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的期间不得少于30日,不得超过180日。重大火灾隐患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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