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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现行司法赔偿制度的思考

对现行司法赔偿制度的思考

时间:2007-12-18 10:52:42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现行司法赔偿制度的确立,对于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司法职权行为违法侵害时能够得到法律上的救济,促进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国的民主和法治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民群众民主、法治要求的不断提高,司法赔偿制度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凸现出来。本文试透过司法赔偿制度的现状,就其中的相关问题及对策谈几点粗浅看法。一、现行司法赔偿制度的现状现行司法赔偿包括刑事赔偿与民事、行政诉讼的赔偿。刑事赔偿是指司法机关在行使刑罚权的过程中对于错拘、错捕、错判,致使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国家承担的赔偿责任。民事、行政诉讼的赔偿是指在民事、行判过程中因司法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执行措施违法所造成的赔偿。司法赔偿的范围: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十五条规定,人身侵权的刑事赔偿包括:(一)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二)对没有犯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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