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市科技局工作职责

市科技局工作职责

时间:2007-1-12 8:11:36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科学技术、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全市科技发展战略和有关政策;研究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拟定全市科技发展的重大布局、优先发展领域;负责制定地方性科学技术管理,防震减灾工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2、编制、实施全市科学技术发展、防震减灾中长期规划;编制西部大开发的科技行动规划和计划。3、研究提出全市科技体制改革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和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科技创新体制和机制;指导全市科技体制改革工作。4、研究提出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归口管理科技事业费、科技三项费和各项科技专项费用;组织科技研究与开发的服务工作。5、研究制定加强全市基础研究、高新技术发展、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政策措施;负责各类科技园的规划和组织实施工作。6、归口管理全市技术市场、专利、技术产权交易、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科技成果、...
请先登录

>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