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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文书的特点、作用和选材论述

司法文书的特点、作用和选材论述

时间:2008-1-25 15:55:08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法文书是我国司法机关和法律授权的专门组织及诉讼参与人依法制作的处理各类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时间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的总称。掌握司法文书写作的基础理论和各种司法文书文体的的写作知识,是政法工作者必须具备的知识与基本技能。现就《司法文书概论》中司法文书的特点、作用和选材论述如下:一、司法文书的特点:司法文书是实施法律的结果,是执法活动的文字记载。司法文书依不同的角度,可概括出不同的特点。从司法文书形成的目的和过程出发,可将其特点概括如下。(一)、制作的法律性制作的法律性,是指任何司法文书不能凭空想象或捏造,而必须是对法律活动的反映和记载,并且这种反映和记载的方式与过程须符合法律规定。 各种司法文书都必须依法制作,这是司法文书制作的前提,也可以说是文书立意的依据。有关诉讼案件的司法文书首先必须依据相关的程序法制作,若涉及实体内容则还要依据相关的实体法。以人民检察院使用频率最高的起诉书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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