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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县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时间:2014-10-28 9:14:24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县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县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监督管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持续稳定的安全生产形势,根据、盛市有关的法规规定,结合县情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安全生产工作实行条块负责、属地化管理,由统一领导,安监部门综合监督,主管部门和乡镇有效管理,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负责。第三条县境内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群众组织均应遵守本制度。二、管理第四条各乡镇人民、东华街道办事处、石堡子开发区管委会和县直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对本辖区、本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履行行政首长责任。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厂(矿)长(经理)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人的职责。第五条县安委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通报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制定对策和措施,安排专项检查和督查。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听取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分析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制定阶段性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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