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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在村委大院落成暨卫生服务中心开诊典礼仪式讲话

卫生局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在村委大院落成暨卫生服务中心开诊典礼仪式讲话

时间:2012-11-24 21:54:34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卫生局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为规范本局工作人员管理,明确个人岗位责任,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增强廉政建设和遵纪守法意识,制定本制度。一、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行政过错,是指本局工作人员因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规定的职责,造成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有关制度的事实,以致影响行政效率和行政秩序,给行为对象或者国家、公共利益造成其它不良后果的行为。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就是对工作过错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的制度。二、行政过错的主要情形本局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视为过错:(一)首问责任人不履行首问责任,贻误办事者办事的(二)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应予受理、许可而不予受理、许可的(三)未执行一次性讲清制,造成办事者多次往返的(四)服务态度不热情,与办事者顶撞争吵的(五)超越规定权限实施许可,或者擅自提高、降低许可条件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六)未履行办事承诺制度,无特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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