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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建省级敬老模范县的实施意见

关于创建省级敬老模范县的实施意见

时间:2007-12-12 9:31:26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根据《四川省老龄第二轮(2005—2007)创建敬老模范县(市、区)活动实施方案》(川老发〔2005〕8号)和2005老龄办工作要点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和精神为指导,贯彻“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和国家制定的一系列老龄政策和法律法规,以科学的发展观统领全县老龄工作,逐步建立健全老龄法规政策体系、老龄工作管理体系、经济供养体系、医疗保障体系和为老服务体系,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工作目标,推动我县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二、总体安排创建省级敬老模范县活动的内容主要是组织领导和老龄机构建设、敬老宣传教育、维护权益、养老保障、医疗保障、老年教育和发挥作用、老年组织和活动等七个方面。为使创建活动有条不紊地开展,将整个活动分为四个阶段。(一)动员部署阶段(2005年1月至8月)。1、宣传动员,营造创建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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