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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政府理念在行政许可法中的体现

现代政府理念在行政许可法中的体现

时间:2006-11-29 10:10:03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行政许可法是继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之后又一部规范行为的重要法律,集中体现了现代执政为民的宗旨,体现了现代作为“福利型”、“服务型”的理念,具体表现在:一、现代是有限的而非全能的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作用是全方位的,不仅要发挥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利益的作用,而且要发挥分配资源、安排生产等作用,其结果是管了许多不该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行政许可法严格限制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范围,《行政许可法》第十三条规定了四项不必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通过以上四种方式可以规范的,都不设定行政许可。这充分表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作用和权力的行使应当是有限的,应有所为、有所不为。的作用是为市场竞争创造公平宽松的制度环境,为市场主体提供良好服务,解决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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