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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时间:2008-8-7 22:57:11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宪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组织法》、《工作规则》和《浙江省人民工作规则》,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工作规则。第二条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和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面履行职能,努力建设服务、责任、法治和廉洁。第三条工作的准则是,实行科学决策,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健全监督制度,加强廉政建设。第二章组成人员及其职责第四条由下列人员组成:市长,副市长,秘书长,组成部门的委、办主任和局长。第五条组成人员要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始终保持坚定、清醒、有为的精神状态,牢牢把握科学法治的行政原则,大力弘扬为民、务实、清廉的工作作风。第六条实行市长负责制,市长领导工作。副市长协助市长工作。第七条市长召集和主持全体会议、会议。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必须经全体会议或会议讨论决定。第八条副市长按分工负责分管工作。受市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第九条秘书长在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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