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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局消防安全防范管理制度

邮政局消防安全防范管理制度

时间:2009-8-6 16:24:36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县邮局消防安全防范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局邮政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危害,保护邮政职工人身、邮件和企业财产安全,保障邮政通信畅通,根据《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云南省消防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邮政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我局的消防安全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严格执行国家和云南省消防法规及本规定,自觉接受当地公安消防部门的监督指导,做好消防工作。第三条邮政消防工作应纳入邮政发展的总体规划,使之组织制度健全,管理有效,设施配套,抗御灾害能力不断增强。第四条消防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领导责任制,做到领导、组织、制度、措施、责任落实。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邮政各部门、班组、支局(所)。第二章组织领导与职责第六条各部门、班组、支局(所)的负责人为本部门防火安全工作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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