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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机关公务用车改革方案

区直机关公务用车改革方案

时间:2007-1-6 14:57:31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一、指导思想 本着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原则,以改革区直机关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为突破口,逐步转变多年来形成的机关后勤保障工作由大包下来的大锅饭做法,走机关公务用车服务社会化、市场化、货币化的道路,逐步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需要的机关后勤保障工作的新机制。二、改革的范围和对象范围: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区级各人民团体。对象:科级以下(含科级),属区委管理的,在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直属机构,区级各人民团体担任领导职务的现任及在岗在编的一般干部。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副县级领导兼任的,若无公务用车,可按正科最高标准享受交通费补助,原则上不再配车,若有公务用车,不再享受交通费补贴。暂不包括下列单位:法院、检察院及老干局、交通总公司、农机总公司、物资总公司、粮食总公司、供销总社、汇通集团等单位。三权在市上的自愿参照执行,如国税局、公安分局、地税局等。三、车改的具体办法基本方法是: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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