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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意见

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意见

时间:2015-3-12 8:41:14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为全面检验县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成果,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按照县关于对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社会单位场所完成“全覆盖”检查的总体要求和地区《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考评实施意见》,制订本实施意见。一、考评组织消防大排查、大整治考核工作由县安全生产办公室组织,公安消防大队具体实施,考核对象为各乡镇(场)人民(管委会)及住建、民政、文化、教育、卫生、旅游、文物、国有资产管理、粮食等行业主管部门。二、考评方法1、各乡镇(场)人民(管委会)组织自查自评合格后,将自查自评情况9月29日前书面向安委会办公室和公安消防大队申报验收;安委会办公室组织消防大队对所有乡镇(场)人民(管委会)进行考评验收,并将考评结果按比例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2、住建、民政、文化、教育、卫生、旅游、文物、国有资产管理、粮食等行业主管部门自查自评合格后,9月29日前书面向县安委会办公室和公安消防大队申报验收,安委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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