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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所首问责任制

工商所首问责任制

时间:2011-11-9 10:54:55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首问责任制第一条为培养机关务实、高效、文明的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和便民服务水平,制定首问责任制度。第二条监管服务对象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事,被问到的第一个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要负责引导来访者在本机关办理后续事宜。第三条被首问的工商行政管理人员正在因公接待或办事时,可指定或委托其他人员代为履行接待服务职责,被指定或委托的同志即成为首问责任人。第四条首问责任人对办事或来访的服务对象必须热情接待,并根据服务对象的办事内容及时做出相应处理。一、对属于自己责任范围内的,要立即受理或办理;对条件不具备不能及时办理的,要讲清原因。二、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事,要帮助其联系相关职能部门或领导,把服务对象领到相关经办人员或领导处。第五条实行预约服务制。一、若经办人员或领导不在岗未能满足服务对象的要求,首问责任人应该联系落实预约服务。二、接受群众的电话预约,接听电话的同志为首问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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