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体育法》调研报告根据《县
人大2016年工作要点》安排,5月2627日,县人大副主任魏瑜带领部分组成人员,在县教体局负责人的陪同下,深入到芦溪、刘营等5个镇乡和塔山中学、新生中学等11所中
小学,通过实地查看、调阅资料、听取
汇报、座谈了解等方式,对我县贯彻执行《体育法》(以下简称《体育法》)情况进行了调研,听取了县教体局、县
财政局、县文广新局、县总
工会、县
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等相关部门的专题汇报。现将调研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贯彻落实《体育法》情况自1995年10月1日《体育法》施行以来,县人民及镇乡、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体育法》的贯彻执行,坚持以增强人民体质为出发点,坚持社会体育、
学校体育和竞技体育协调发展和互相促进的原则,坚持把体育事业作为重大民生工程来抓,大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县被命名为体育先进县、青少年校园足球试点县、四川足球之乡、四川省群众体育先进县、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