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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治情结的制度表示

人治情结的制度表示

时间:2008-10-19 9:45:22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我国已经步入法治安全时代,衡量各方对生产安全是否重视,法律是唯一标准,而科学的体制又是法律行之有效的组织保证。笔者以为,重视不等于直接管企业,也不是代劳似的为企业服务;企业重视不等于装点门面,以隆重仪式迎接检查。重视不是发号召搞活动、贴标语喊口号,重视应该是一种内在机制,并建立与这种内在机制相吻合的行政体制和能产生安全功能的机构。然而,我们在对这个问题的认识上,好像总有一个误区,即重视就是亲自抓,企业重视就是迎检查,诸如此类;更要命的是,现在扮演着三位一体的角色,既是生产安全工作的领导者,又是管理者,还是监督者。先来看看“统一领导”的提法,这是一项法定职责。可是,《安全生产法》在赋予各级这项职责时,只说要对“安全生产工作”加强领导,协调解决部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没说依据《安全生产法》加强领导。据此,笔者认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权虽为法定,但其权限却超越法律,不受赋权法律本身的制约,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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