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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金融改革:市场视角下的思考与选择

中国农村金融改革:市场视角下的思考与选择

时间:2009-6-19 23:40:52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中国农村金融改革:市场视角下的思考与选择一、引言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发育良好的金融市场有利于储蓄的增加以及储蓄向投资的有效转化。在农村地区,金融对经济发展的支持主要体现在信贷支持上,但是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农村金融机构只是动员农村储蓄以提供城市工业化资金的一个渠道(林毅夫,2000)。周小斌、李秉龙(2003)通过对农业信贷对农业产出的绩效分析表明中国农业信贷对农业要素投入、农业产出和农民收入均具有正效应。虽然农业信贷对农业产出的弹性居于次要地位,但农业信贷已经成为影响农业产出的重要因素之一。目前在我国的农村地区,金融抑制依然严重,资金市场供不应求。本文将首先对我国农村金融规模和结构做实证分析,说明农村金融发展同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存在突出的矛盾。之后,我们将试从市场的角度对农村金融体制的低效给出解释,并提出政策建议。二、中国农村金融体制的低效:农村金融贫困在计划经济时期,中国金融实质上实行的是以农养工的政策,农民储蓄也成为工业化发展的重要资金支持。改革开放后,虽然我国不再实行重工业优先发展的赶超战略,但是金融支持事实上形成了路径依赖,农村金融体制的低效未能改变我国金融发展的二元性特征。(一)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的规模分析从我国近几年数据来看,农村借贷规模同我国农业重要的基础地位失衡(见表1)。从表1可以看出,近几年来,我国农业贷款规模占全国信贷规模之比在3.1和5.3之间,这同农业对我国经济发展的贡献极不相称。从2004年的数字可看出,农业总产值占我国gdp的15.20,而农业从我国金融机构获得的贷款仅占贷款余额的5.78。(见表2、表3)。在我国个别地区,农村金融发展缓慢更加明显。以农业大省江西为例,与1998年相比,19992003年,中国农业银行的农业贷款分别减少了0.83亿元、1.94亿元、35.75亿元、38.08亿元和64.88亿元。农业贷款额仅占全省贷款余额的4.1左右,乡镇企业贷款占全省贷款余额的5.3左右,而这总共不足10的贷款却支撑着超过全省40的社会财富的创造(罗来武等,2004)。表1 我国农业信贷规模(单位:亿元)年份各项贷款总额 农业贷款 农业贷款所占百分比1996 611561919 3.11997 749143314 4.41998 865244444 5.11999 937344792 5.12000993714889 4.920023145711 5.020021312936885 5.220031589968411 5.3来据来源:2002年2004年《中国金融年鉴》。资本的不足将导致经济体的发展陷入贫穷陷阱。长期以来,农村资本供给城市,为城市的工业化成功起到了巨大的作用。但是,农业本来就属于弱质产业,再加上农村自身资本的缺乏,严重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市场机制的完善,要求金融体系不应对农村市场采取歧视性政策,必须发挥金融的资源配置功能,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力度。(二)农村金融发展的结构分析1.农村贷款结构农村的信贷需求是不同市场主体,不同层次金融需求的集合。农村市场主体主要包括:工商企业,农村经济组织和农户。从总体上看,农村金融资产在这三者间的分配不合理。图1 显示的是北京市农村信用社贷款的结构图。从图中我们看出,农村贷款中的大部分依然流入了农村中的第二、第三产业,而农村经济主体中数目最大的农户只得到了贷款的3。这样的贷款结构,很难满足农户的生产和生活资金需求。这也为我国民间金融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附图图1数据来源:《北京农村年鉴(2003)》2.农村存贷款对比情况存款和贷款是我国农村主要金融工具,将二者对比研究既能反映农村金融结构平衡性,又能反映出农村金融体制资源配置的效率。这里应用两个指标:存货差和存贷比。存贷差是一定时期内存款余额与贷款余额的差额,它反映农村地区使用外来资金或向外输出资金的绝对净值。存贷比反映金融机构把从农村地区吸纳的存款转化为贷款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状况(姚耀军等,2004)。表2 2004年各季度农业总产值及其占gdp比重(单位:亿元)2004年农业总产值gdp比重第一季度 2028.7727128 7.48第二季度 4148.2331660 13.10第三季度6384 34356 18.58第四季度8183 43371 18.87合计20744136515 15.20表3 2004年各季度农业贷款及其占贷款的比重(单元:亿元)2004年农业贷款贷款总额比重第一季度27502.8492983.7 5.58第二季度29773.3509906.35.84第三季度30533.5514397.75.94第四季度30219.1526316.55.74合计118028.7 2043604 5.78表2、表3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网站、中国经济景气月报。图2 显示,1996年至2002年的存贷比值都大于1,2002年达到峰值1.4,这说明金融机构把从农村吸取的存款转化为贷款投入农村经济发展的能力较差。图3 显示19962002年期间平均每年农村资金外流达3500亿元左右,2002年达到5473.2亿元,而且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实际上农村各经济主体不断的把自己的资金剩余贡献到城市的发展之中,贫血的农村经济还在继续向城市献血。从以上的分析中可以看出,无论在规模上、还是结构上,中国农村金融体系都无法很好的适应中国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金融供给与需求失衡导致的农村金融贫困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瓶颈。三、农村金融体制低效的根本原因农村金融市场不是一个统一的市场,而是金融市场体系。金融供给主体不足是中国农村金融贫困和中国农村金融体制低效的根本原因。(一)我国农村金融市场:一个市场体系产业组织理论认为,界定市场范围一般要考虑两个因素:产品地域性和可替代性。从这个角度看,我国农村金融市场是由多个局部金融市场所组成的市场体系。首先,资源禀赋、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使我国不同区域农村的生产经营存在很大差异,农村金融市场的地域性明显。周立(2004)将我国农村金融需求分为三类:农村发展需求、农业生产需求和农民生活需求。他认为,发达地区农民就业和收入已经非农化,金融需求主要表现为基础设施建设等发展性需求;中等发达农村的农业生产需要进一步发展,金融需求主要表现为农业生产需求;欠发达地区农民缺乏应对大项支出和临时性支出的能力,金融需求主要表现为消费性生活需求。其次,我国农村各地区的内部金融需求也呈现层次性,企业和农户之间、规模不同的企业之间、生产经营模式不同的农户之间对金融产品的需求存在差异。比如,一般种植户主要金融需求是小额信贷,而当地的龙头企业的金融需求是用于企业专业化和规模化的大额信贷,二者不可互相替代。因此,同一农村地区存在不同金融市场。(二)有效供给主体不足是我国农村金融体制低效的根本原因资金配置的高效率来自金融市场机制的有效运行。市场机制是以价格为显示信号、通过市场供求双方的力量对比变化来配置资源的机制,供求双方是市场机制调节的主体。在农村不同层次的金融市场上,缺乏能够有效提供信贷的金融机构,即有效供给主体不足,这是金融市场调节机制失效的根本原因。下面以农户小额信贷市场和乡镇企业信贷市场(注:这里并非指农信社推出的小额信贷产品,而是分散的农户数额较小的信贷需求;农户小额借贷需求和乡镇企业信贷需求是我国农村多层次金融需求中的典型,两种有效需求的普遍存在形成了两个层次的市场。)为例,对此加以分析。在农村金融市场体系中,农户小额信贷市场是最低端、最重要的市场。第一,农户是我国农业最基本的生产经营单位,特点是数量大且分散,经营规模小,个体信贷数额小,经营此类业务的交易成本大,这个市场一向被金融机构视为低端市场。第二,农户经营是我国农村最普遍的生产经营方式,三农问题最迫切解决的问题就是农户增收问题。我国农村金融机构无法满足农户小额信贷市场上的需求,旺盛的需求在体制内找不到供给,转而进入体制外的民间金融。我国农村民间金融活动非常活跃,据中央财经大学课题组研究(王晨波,2005),全国15个省份农户通过非正规金融途径取得的借贷规模指数为56.78,即农户只有不到一半的借贷是来自银行、信用社等正规金融机构,非正规金融途径获得的借贷占农户借贷规模的比重超过了一半。根据国家统计局农调队对农产固定调查点进行的抽样调查(傅志寰,2004),农户从银行和信用社得到贷款难度较大。2000年至2003年,农民每人每年从银行和信用社借入资金65元,通过民间借贷借入190元,分别占借入资金总量的25和75。乡镇企业是实现农业产业化、农村现代化的中坚力量。乡镇企业的发展壮大形成了大额信贷市场的需求,但是,乡镇企业信贷市场也存在着有效供给主体的不足。1999年到2003年,全国乡镇企业贷款占金融机构全部贷款的比重分别为6.50、6.00、5.70、5.20、4.80,逐年下降(注:数据来源:2002年2004年《中国金融年鉴》)。在发展水平不同的经济区域,乡镇企业从正规金融机构融资难的情况普遍存在。2003年,江西省乡镇企业贷款仅占全省贷款的5.3左右(罗来武等,2004)。可见,尽管我国存在一个以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农村信用合作社为主体的农村金融体系,但是农村金融各局部市场存在着有效供给主体的不足。供给远远小于需求,从根本上阻碍了农村金融体制资金配置功能的充分发挥,导致低效率的配置水平长期维持,形成不均衡中的均衡陷阱。四、结论与建议附图图2 存贷比示意图附图图3 存贷差示意图数据来源:中国金融年鉴2003无论是农户、乡镇企业贷款难,还是民间金融活跃,都是有效供给主体缺乏导致供求失衡的表现。农村金融改革关键是培育农村金融市场的有效供给主体,达到供求平衡。(一)推进利率市场化进程作为信贷市场的价格,利率是供求双方行为依据的信号。农业的弱质性、农户的分散性和乡镇企业经营的不稳定性,增加了金融机构向其提供贷款的交易成本、信贷风险。自负盈亏的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必然要求更高的利率作为风险的补偿,而贷款(特别是农业贷款)利率受到严格限制,无法弥补风险,金融机构自然不会将贷款发放给农村,而且会缩减农村业务。1993年农业银行确立商业化改革方向后,不断缩减在农村的经营网点,并且规定基层网点无贷款权,这些都是商业化运作的结果,是农业银行市场行为的表现,不应受到责难。而且,在农业银行农村业务萎缩、农发行涉农项目有限的情况下,农村信用社的政策性负担严重超出自身能力,这给原本产权不清、管理混乱的农信社的改革增加难度。因此,要想使商业金融机构回归农村市场,要想使农信社改革顺利进展下去,必须加快利率市场化进程。(二)适当放开管制,引导民间金融积极成长过去20多年农村改革的经验表明,经济改革的一些实质性成果(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乡镇企业制度)都产生于农村基层自下而上的变革。新制度经济学把基层改革成功奥秘阐述为,人们通过互不吃亏的交易推导出一个稳定的制度结构并供应可使交易成本更为节约的制度化规则。民间金融在农村信贷中起着重要作用,实际上已经成为农村金融市场体系的一个部分,而且调查表明(王晨波,2005),总体而言,民间金融对农村经济的正面影响大于其负面影响。我国东南沿海省份部分地区已被纳入正规金融体系的民营信用社等机构,就是由小而散的民间金融组织形态逐步演进过来的,事实上,金融领域的很多业务最初都是非正规金融,比如同业拆借业务。因此,适当放开管制,引导民间金融积极成长,也是当前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题中之义。(三)积极发展农村合作金融新制度经济学认为,有效的金融制度安排首先表现为降低资金配置的交易成本。我国农户经营的特点决定了合作金融在金融供给方面具有优势。适当数量的农户组成金融合作小组,利用信息充分的优势,完全可以进行小额信贷的供给。这样,农村资金不仅不会流向城市,而且可以高效地在农产间进行资金配置。我国合作金融的定位要立足农产的小额信贷,最初阶段一定要在小范围内进行,这样能发挥出合作金融的优势。同时,真正意义上合作金融(注:农信社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合作金融,这一点已经成为共识,故不赘述。)的建立,完全可以与农村信用社改革分离,另起炉灶。最关键的是要坚持自下而上的路径,给农民更多的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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