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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意见

检察院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意见

时间:2007-12-3 11:54:36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府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商业贿赂犯罪的职能作用,依据《2006年市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需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系统工程,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承担着重要职责。我院要以和为指导,落实,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统一领导下,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参与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坚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与构建惩治、预防腐败体系相结合,打击商业贿赂犯罪与维护正常商业活动相统一,努力遏制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推动市场经济诚信体系建设,保障我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二、主要工作(一)依法严肃查处发生在商业活动领域,由检察机关管辖的国家工作人员贿赂和渎职犯罪。(二)依法履行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职能,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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