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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务管理局党支部“公推直选”实施方案

机关事务管理局党支部“公推直选”实施方案

时间:2014-7-13 7:00:51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根据《关于区直机关开展领导班子成员公推直选工作的通知》(高新工委〔2010〕3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一、成立领导小组根据公推直选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成立公推直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党支部担任,成员由党支部班子成员和行政领导组成,负责支部换届选举公推直选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公推直选日常工作。二、公推直选工作的主要内容公推,即:采取组织推荐、推荐、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公开推荐支部侯选人。直选,即:支部通过(代表)大会直接选举党支部。三、任职资格条件根据《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机关基层一般党龄应有一年以上,年龄应能够任满一届才退休;由行政主要负责人兼任,也可以由同级责任。四、其他事项(一)向区机关工委报送本支部《实施方案》审批。(二)根据本支部实际拟召开(代表)大会直接选举党支部、。二○一○年十月二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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