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药监局行政监督与责任追究制度

药监局行政监督与责任追究制度

时间:2008-10-20 22:40:30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第一条、政务公开凡是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职责、政策依据、处罚程序、查办标准、查办时限和结果;换(发)证及年审的承办单位、政策依据、工作职责、申办(换证)条件、审批程序、执行标准、审批时限和结果;财务收支情况、干部福利;工作制度、工作纪律、廉政规定、违法违纪处理;举报投诉电话等内容以文件、会议、专栏、盾牌以及报刊、电视等形式公开。第二条、行政执法监督1、权力机关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2、内部层次监督:本单位纪检监察人员负责辖区执法督查、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查以及进行行政处罚案件回访、向行政相对人发放问卷调查等形式进行层次监督;3、社会监督:聘任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加强我局的行政执法监督。同时,设置举报箱、举报电话等措施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4、舆论监督:自觉接受新闻媒介的监督。第三条、首问负责制1、凡来电、来信、来访,第一位接待的人为首问负责人。2、...
请先登录

>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