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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行政执法自查自纠报告

水行政执法自查自纠报告

时间:2014-11-20 7:10:16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县水保行政执法工作以贯彻落实、省、市一系列水利改革发展政策、部署和赣南苏区振兴发展为契机,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要求,全面履行职责,扎实推进依法治理水土。认真贯彻执行水法律法规,坚持依法办事,严格水行政执法行为,在水保法律法规宣传、水保监督执法“三权一方案”等工作取得了一系列成果,为我县水利水保工作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和保障。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对全县行政执法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按照方案的检查内容,对我局水保执法工作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情况报告如下:一、检查的主要内容1、执法主体是否整合到位。根据《水土保持法》和省实施《水土保持法》办法分别为第五条法律法规,本机关是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权管理水事事务职能的组织,其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水保执法主体资格,是县人民法定的水保行政机关。2、执法的权限和责任是否明确。依据《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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